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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偷窃判罚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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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193什么是编号?

关于偷窃判罚的咨询

我一朋友偷了别人几条狗,大概价值3000元左右,已被拘留15天,但有人告诉我们要送点礼,因为有可能15天拘留满后会转判1年,会有这样的事吗?还有,他是开车去的,车也扣留了,15天后被放出来,车可以领回家吗?

补充说明:
我想知道,已经拘留了15天不是处理完了吗?怎么15天后还可以从新作为刑事案件处理呢?这不是同一个案件做了两次判决吗?
咨询者:fa107015湖南
[咨询时间:2009-10-15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6195
]
回答时间:2009-10-15 09:31
(1)盗窃罪的起点是500元----2000元,情节不严重,数额不大的一半判处3年一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已达到盗窃罪数额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全部退赃、退赔的,主动投案的等等,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以上仅供您参考。
律师于 2009-10-15 09:35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9
]
回答时间:2009-10-15 11:26
李翠英
他这种情况应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沈建魁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60769768
积分:2340
]
回答时间:2009-10-15 11:53
沈建魁
如果公安机关没有做刑事案件立案处理,你可以领取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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