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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继承【集体土地使用证】上的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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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1592什么是编号?

我能继承【集体土地使用证】上的房产吗

律师您好,我家在昌平农村,是属于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子是北房、西房各四间(证上已标注),北房是我和弟弟在未成年的时候由父母盖的(我父亲是城镇户口,母亲是农民户口),西房是在1997年我父母盖的,我的户口在1996年迁出转为城镇户口。

1999年我弟弟结婚后一直住在西房(弟弟一家都是农户,且一直和我父母一起生活),北房由我父母一直居住。

去年,我父亲去世,没有留下遗嘱,使用证上的名字是我母亲的名字,请问,如果按法律继承,我有继承权吗?我家的房子现在应该如何分配?我母亲要把由她得到的那部分由我继承,我们该怎样走法律程序?谢谢!

咨询者:fa257809北京
[咨询时间:2011-07-25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7-25 20:28
刘子若
你们的房屋是你们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各人一半,你父亲去世后的一半成为遗产,应当由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因此你有权继承房屋。如果协商不好,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你父亲的遗产。 带上相关资料到律师事务所来当面咨询,我们免费给您全面解答。如需法律帮助,本所专业高效、经验丰富、收费公道的律师团队可为您设计最佳诉讼或非诉讼法律方案、详尽提示法律风险、依法收集证据、并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北京市中恒律师事务所 地址: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号楼505室 刘子若律师 手机13910524458 电邮 lawyerliuziruo@163.com 北京民事律师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607767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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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李国蓓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93166672
积分:4784
]
回答时间:2011-07-26 07:50
李国蓓
你享有继承权,不区分户口性质。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1-07-26 07:51
赵江涛
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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