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 > 

逾期交房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31287什么是编号?

逾期交房

我购买了套二手房,合同签定逾期交房支付千分之三的滞纳金,现因为卖家原因不能及时提供过户所需要的资料,导致过户手续晚了21天,最终两证办下来比约定交付房产时间晚了14天,我要求按照14天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卖家不肯. 想问这千分之三是否生效,是否合法.

咨询者:fa257456江苏
[咨询时间:2011-07-24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孙心远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15051526149
积分:918
]
回答时间:2011-07-24 21:07
孙心远
你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滞纳金,对方拒绝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