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天津法律咨询 > 工程建筑 > 

康复期间施工单位不再支付医疗费用该怎么办?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3126什么是编号?

康复期间施工单位不再支付医疗费用该怎么办?

我侄子今年二月份到天津红桥京沪高铁工地从事钢筋工作,在七月份发生重大工伤事故,造成t11骨折、t10前脱位3度,骨髓损伤截瘫。

在天津红桥医院治疗一月有余后院方表示已无再有更好效果,建议转到北京博爱医院进行康复治疗。

在天津治疗期间费用经包工头向中铁四局项目部索要后支付,转到北京后施工方强制要求我方签订协议,只支付三万元然后不再承担任何医疗费用。

现在北京已将近两月(期间发生尿道感染,至今未愈)医疗费用所剩无几,但伤者尚达不到回家治疗的程度。

请问:1、我们还能否追索医疗费用?2、无费用就意味着停止治疗,我方该怎么办?3、现在能否以法律措施强制要求施工单位支付当前医疗费用?4、施工单位为外地进津单位,此项目即将结束离开,以后索赔如何办理?

请律师给我援助,不甚感激!

咨询者:fa106910天津
[咨询时间:2009-10-14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0-14 09:50
魏国鹏
康复期间你仍然享有医疗待遇,单位拒绝支付的话,你可以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9
]
回答时间:2009-10-14 11:58
李翠英
找律师代为办理。
潘晓枫律师
[地区:天津-和平区
手机:13622185030
积分:260
]
回答时间:2009-10-18 19:59
潘晓枫
协议无效,你有权利要求中铁四局项目部继续支付治疗费用,因对方即将离开,可能影响到将来的执行,你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将有关医疗费用一次性结算。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