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结婚三年了,结婚用的房子是舅舅的平房拆迁后新盖的楼房,舅舅将拆迁平房的房产证给了我,让我自己出资买下新盖的楼房用于结婚。
房子所有费用我一次付清的,我们结婚后,听说房子要交钥匙5年后才能办理房产证,现在时间到了,我准备去办理,可是老婆非要将她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说这样才能证明我对她的感情,这样才能让她有安全感,我很苦恼,这个毕竟是我婚前财产,她这样要求,我认为她多虑了,而且有不好的企图,请各位律师老师帮帮我,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