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2007年12月27日写的欠条还按了手印,.他的不动产在借款之前就转移到儿子名下了.本来2008年请了律师在法院也起诉了.就在快开庭的时候人死了.就这样不了了之了.我的父亲是个普通上班的人,母亲是个下岗工人.6万多的债务我想不可能就这么算了吧.他儿子在县里的农业总行完全有能力偿还.请问这样的事情要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