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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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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10什么是编号?

财产债权

法院判我与前妻离婚后,将我与父母的唯一房产,判给我前妻四分之一。

房子是婚后购买的,法院评估为80万。房子是婚后购买的,法院评估为80万目前我的房产还有17万贷款没有还清,法院判给我前妻15万。

目前我无力将法院判的15万支付给我前妻,问:法院会不会将我与父母现有唯一一套住房拍卖?(房产证是我与我父亲共有)。

咨询者:pmc福建
[咨询时间:2008-10-20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陈宗荣律师
[地区:福建-南平市
手机:13960662021
积分:5397
]
回答时间:2008-10-21 08:16
陈宗荣
pmc网友:

你2008-10-20 21:54:43 提出的问题,我个人的看法:

一、因为房子是你与你父亲共有,而且是你婚后财产,那么离婚时法院判你妻子占有该房子的四分之一,是正确的。

二、如果你以及你父母只有这一处房产,法院不会将该房拍卖,但是你还是应当想其他办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比如与你前妻签订还款协议,向你的亲戚朋友借赁等等。在你未履行完判决确认的义务之前,法院会查封该房中属于你的部分。

以上意见,供参考!

福建双剑律师事务所

陈宗荣律师

2008-10-21
郭叔平律师
[地区:河北-邯郸市
手机:13832080774
积分:3011
]
回答时间:2008-10-21 09:20
郭叔平
pmc网友:

你的情况我以看过。首先,法院判决你的前妻分的房产的四分之一的作法是正确的。因为该财产属于家庭共同财产,你的前妻应当得到房产财产的20万元。

其次:法院判你的前妻获得15万房产,你无力支付该笔费用,如果你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不应执行你与父母共同居住的这唯一一套住房。

河北恒星律师事务所律师 郭叔平

2008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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