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教师,去年11月份的一天晚上,晚自习后,我骑自行车回家,对面过来一辆大货车,打着远灯,因灯光太强,我的眼花了,从自行车上摔下,自行车又砸在我腿上,导致我膝盖骨粉碎性骨折,至今还未痊愈,当时因为急着治疗,没有申请交通部门来现场。
事后,学校领导职工纷纷来看望我,也为我募捐了不少钱,可我至今还未好彻底,我想申请工伤,请问符合条件吗?我可以享受哪些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