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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0632什么是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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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工作,怕下岗,自己家人和我商量,办了假精神病,住了20天,恳请律师问您,如果我从此,被认定为有精神病的话,是不是我以后就没有自由和自主权了,家人就是我的监护人了,我请问该怎么办?我该为自己准备什么证据,来证明我自己是正常人。

咨询者:fa256721北京
[咨询时间:2011-07-22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1-07-22 17:44
牛国荣
你可以要求重新鉴定确定自己为正常人.
王永远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610881819
积分:7550
]
回答时间:2011-07-22 17:50
王永远
精神病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要有监护人,你是否是正常人可以通过鉴定确认!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1-07-22 18:18
郭军
你可以要求重新鉴定确定自己为正常人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7-22 19:03
刘子若
要进行司法鉴定,确认你不是精神病人。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1-07-23 11:19
赵江涛
可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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