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有过错,不需全额赔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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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口角,乙方先出手连续三次将甲方打倒在地,后甲方儿子赶到现场时乙方正用木棍打甲方头部,甲方儿子上前制止时将乙方手臂处骨折,后经住院治疗现已出院,现乙方要求甲方赔偿各项费用二万余万,这样的要求合理吗?甲方应如何处理这件事,双方的责任应如何划分,如需赔偿要如何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