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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误打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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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030什么是编号?

被误打了,怎么办?

我男朋友被人当成了小偷,被人殴打,经公安鉴定为轻伤,应得到那些赔偿呢?应维护那些权利呢?他是不是也损害了我男朋友的名誉权啊?麻烦帮忙解答,非常感谢!!!

咨询者:fa106742黑龙江
[咨询时间:2009-10-12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09-10-12 17:58
赵井燕
致害人应当赔偿你男朋友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费、护理费等,若构成伤残,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同时,致害人还应承担伤害罪的刑事责任。不存在名誉权损害赔偿问题。
沈阳赵律师。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09-10-12 18:16
苏村野
你好!律师解答如下:1、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公安机关要调查伤人者是否构成误伤,不能构成误伤则应追究伤人者的刑事责任;2、在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的同时,若伤人者或其家属未予积极民事赔偿,你男友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3、赔偿请求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的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如果医嘱需要的话)、必要的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这是基于当时事件的影响,侵害了你男友的名誉)。
苏村野律师于 2009-10-12 18:17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张绍礼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13910176640
积分:329
]
回答时间:2009-10-12 19:04
张绍礼
你的朋友人身权和名誉权都受到了侵害,但目前法律规定涉及刑事案件精神损害不做审理,故此只能追究加害人的刑事和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张绍礼律师于 2009-10-12 19:05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薛建强律师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手机:18945046668
积分:6964
]
回答时间:2009-10-12 23:37
薛建强
可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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