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仅因为户口在他家就获得购房资格的,如你奶奶买下来,则属于你奶奶的个人财产,可以由你奶奶约定,房款你出,房屋以后归你。
2、最好去公证,等你奶奶过世后再办到你名下。
2、最好去公证,等你奶奶过世后再办到你名下。
亲戚家的国土旧房拆了,因为我奶奶的户口在他家,所以获得了一套安置房的购买资格,爷爷已过世,我想用奶奶的名额购买这套安置房(国土性质),所有房款都由我出,但因为奶奶的子女有好几个,我怕因为此房产引出争房产的纠纷,请问大家以下情况下,怎样处理才合适:
1.假如奶奶没拿到房产证时,怎样才能让此套房产的产权能完全属于我?因为是安置房,也不知道要等多少年才能拿到房产证,所以奶奶过世前可能是拿不到房产证的(奶奶九十几岁了)。
2.假如在奶奶拿到房产证时,怎样才能让此套房产的产权能完全属于我?因为是自住,5年后安置房上市交易给我的方法不考虑(国家每平米要收上千元)
3.假如上面两种情况都没法实现,怎么样才能防止奶奶的其他子女来跟我分房产?或者以后她的子女提出把购买房子的钱还我,房子交给他们。
4.有哪些公证机构可以办理我这问题?如去公证,哪些条款是一定要写清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