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87岁的老母亲,体弱多病。我有一个87岁的老母亲,体弱多病其它两个姐妹多年来拒不履行赡养义务。
为此,我作为老母亲的法定监护人与她们对簿公堂,经过一审二审我们赢得了胜诉。
但在我们于2010年1月申请执行至今已有18个月了,还没拿回老母亲的10年1月以前的医药费。
她们的理由是已生效的判决中医药费分担部分只规定分担比例没有具体数额。
执行法官竟也以此为由要求我们另行起诉。执行法官竟也以此为由要求我们另行起诉我是一名下岗多年的残疾女工,家中一切全靠丈夫一人收入在支撑,老母亲每月医药费平均也要2000多元,再加上多年来打官司的费用,现已无法承受。
我该怎么办?急盼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