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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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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2943什么是编号?

地域管辖

我3月在某区法院立案,想解除我与男方的婚姻关系,男方不接受法院的传票,我就发布了公告。

就在马上开庭的前夕,男方忽然冒了出来,提出地域管辖的问题,声称他的居住地不在我立案的法院(且有居委会的证明),我全权授予的律师就签字同意转院。

想要请教的问题是:这样的案子从一个法院转倒另一个法院,有没有时间限制?我的案子已经拖到现在了,真不知道还需要多久?谢谢!

咨询者:fa106606北京
[咨询时间:2009-10-10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814
]
回答时间:2009-10-10 18:05
建议委托律师
赵红燕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911279071
积分:27943
]
回答时间:2009-10-10 18:11
赵红燕
你好!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09-10-10 21:34
赵江涛
多催办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0-10 21:36
魏国鹏
没有时间限制。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郝江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911749477
积分:4056
]
回答时间:2009-10-12 12:04
郝江
如果对方没有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那么原来的法院是应该继续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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