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死亡,我是非农业集体户口,老家的房子是和二叔家合院,因为我们村本身是搬迁村,所以房子没有房产证,房契,文书,现在我们村要开发成度假村,整个村再搬迁,像我这种情况能分到新房吗?如不能,为什么?
父母在世时,种的地(我们这是山地,种的是石榴树)能得到赔偿吗?农村分地30年不动,可我们村是人多地少,人死了地自然就归别人了,这种说法对吗?那我父母种的树应该谁来赔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