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单位2002年就改成国有95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现在单位负载2个多亿,地方政府联合单位‘董事长’再次改制成国有控股,原先签订的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还有效吗?实际就是名称变一下,原来是国有控股现在还是国有控股!单位不再跟我们签合同了,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