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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会议纪要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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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28797什么是编号?

市政府会议纪要侵权

某市以会议纪要形式将个人承包未到期的土地又承包给他人公司的侵权行为,当地法院不受理,是否可以提出行政诉讼指定管辖。

请专家指导,谢谢。

咨询者:fa254611吉林
[咨询时间:2011-07-18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孙湖律师
[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
手机:18047179667
积分:18263
]
回答时间:2011-07-18 09:25
孙湖
向上级法院提出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1-07-18 09:28
李建成
专业法律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如需帮助,可拨打400咨询热线。
李建阳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911728590
积分:1780
]
回答时间:2011-07-18 09:31
李建阳
市政府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侵犯特定人的权益,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如当地法院不受理,可向检察院反映或上级法院提出,据相关司法解释,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主体提起行政诉讼一般由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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