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4年到a公司。我2004年到a公司2005年,a公司和b公司合资建一个项目c,我和a公司的其他七个人就来c项目筹建组。
2006年6月份,c项目筹建组正式成立c公司。2006年6月份,c项目筹建组正式成立c公司从05年到07年,由于一些原因,a公司和c项目筹建组两边都给我们发工资,但是a那边不准我们领c这边的工资。
我们拿了c公司的工资卡,公司也每月往工资卡上打钱,但我们一直不敢动工资卡上的钱。
到了2007年,a公司就不再给我们发工资了,c公司这边也把我们的工资卡收上去了(我们一分钱没动过),另外给我们发了工资卡。
现在我想辞职,请问我能不能要回被收上去的工资卡上的那部分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