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高院最新的司法解释,分割可以共同赔偿部分,不可兼得部分以及专有部分三种情况,所谓的重复赔偿的是工伤赔偿金和伤残赔偿金,但都是需要根据司法鉴定结论书和劳动能力鉴定书来确定的,其余部分如医药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均不能重复享受,具体金额要以鉴定结论为准。如果是在上班途中,可以认定工伤,如还有不清楚的,欢迎来电咨询,咨询免费。
本月7月7日,我父亲(上海市松江人)在上班时间外出办事回来途中驾驶摩托车与电瓶车相撞,主要原因是由于对方大转弯小转导致车祸的,车祸照成我父亲右眼无光感,医生已经放弃对我父亲右眼的治疗,现在交通事故责任正在评定。由于我父亲无三证(驾驶证,行驶证,车辆年检证),对方是断手的残疾人,同时也是无三证,并且车辆是改装的。
所以想咨询以下问题
1. 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是否可以重复享有?
2. 能否认定工伤?工伤赔偿有哪些?
3. 交通事故赔偿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