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可以。
在结婚前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是我老公,但在他兄弟结婚时却跟他调了房屋,现在我想要回自己的权利。
双方互换房屋当时既没有协议也没有契约,因为当时领土地使用权证时是(1991年)我丈夫那时只有21岁,所以父母没有告诉他。
他兄弟是1994年结婚的,就直接入住我丈夫有证的那间。
到了1998年我和丈夫也结婚了。到了1998年我和丈夫也结婚了当时邻居告诉我:“我和我丈夫住的是他兄弟的,因为底下平方是一样多的,但层高不一样,我丈夫有证的是两间三层半、而他兄弟的是一间三层半;而另一间只有两层的两家是调包的。
我也曾多次提出要物归原主。我也曾多次提出要物归原主但是遭到他们的拒绝。
迫于当时没有证据只好忍气吞声至今。迫于当时没有证据只好忍气吞声至今直至今日我公婆才将证给我。
所以律师我能不能通过法律要回这间属于我们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