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侵犯了你的姓名权,你可以索赔!
为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聘请律师提供专业帮助! 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为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聘请律师提供专业帮助! 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03年,我朋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我的名字在广东注册了www.2xxx8.com的个人用户域名,网站运营至今,我没有参与过任何的经营管理收益,目前因为要网站实名制,所以他说我是这个域名的持有者,请我过户给他,需要把身份证复印件给他,但是我一直在江苏。
我得知这个事情很气愤,
那么我想问的是:如果我同意过户,那么按照网络公司要求提交双方的身份者证复印件和过户的委托书之外,我可以不可以要求他写一个声明或者是保证,内容上主要是说明在什么时间什么情况下谁注册网站,有谁主管运营,我并没有参与这个网站的运营管理,也没和网站管理者发生任何的经济来往,并且要求其保证网站注册以后包括过户以后,一切由网站运营引起的问题和责任都和我没有任何关系,让他亲自签名后由我保管。
这个能起到保护自己的作用吗/?在法律上来说,将来万一有问题,这个能不能有效力?或者律师你有什么好的意见?有朋友说这个需要公证,不公证可以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