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违约,可以起诉法院,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数额可依照合同约定确定。
本人将铺面租给乙方,约定的每年租金为3万,租期为4年,租金每年一付。
规定合同期内,因哪方原因不满4年而节约的,违约者需赔偿另一方三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但是承租方现在租不到一年就不租了,他提前说了,并且他说只愿意赔偿1000块作为违约金,多的他不干,事后找承租方谈赔偿,承租方说就这样了,他只愿意赔偿1000块,多了没得商量了。
由于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本来只打算租一年的,也是承租方要求说要签4年的。
那算不算他违约呢?那么我可不可以直接起诉他违约呢?该怎么起诉呢?违约金可以告他赔偿多少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