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在2009年10月2日在湖北省武汉市认购了一套总价约56万的房子,当时在签定认购之前,我们还向开发商咨询是否可以转武汉市户口?接待我们的员工说现在转武汉市户口必须具备两个条件房屋面积达到100平方;金额要达到50万。
(可以有3个人的名额)可等到10月3日早上我们打电话向售楼小姐再次咨询按揭的相关问题提到转武汉市户口时,售楼小姐却说:“我很明确的告诉你是上的蔡甸新区户口,归蔡甸民政局管。
”我们觉得他们这是一种欺骗的行为并要求退还1万的定金。
对方说公司规定不能退。对方说公司规定不能退(我们要求售楼处出示《预售许可证》时,他们也未能出示。
)我们恳请您能帮帮我们!谢谢!(我们要求他们返还定金,他们不理会,请问我们需要通过那些途径才能让他们返还定金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