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父亲还有继母共同生活,现住房是父亲单位以前分的福利房,(父亲和继母结婚之前分的),现已房改,但是是继母和父亲结婚以后参加房改的,这样,房子是不是父亲和继母的共同财产?
最近继母提出:要我给她10万元钱(房价大概20万元),就和父亲一起把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请问这种过户需不需要公证,她以后会不会反水,说不知道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