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已经加班一小时后再次接到2小时后返回单位继续加班通知,其单位以本人住家距离单位近为理由强迫加班,被本人拒绝后受到单位罚款五十元的处理,其单位理由是本人违反单位的《奖惩制度》。
请问单位有权这样处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