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还未毕业时就与公司签了劳动合同,签的是无期限,所以试用期为2~6个月,并且服务期未满2年要付违约金,当时说要是表现好可以2个月转正,但是转正后的工资差额要到9月份才给,现在是第四个月了,拿的还是试用期工资,老板说表现蛮好的要将我的试用期提前到2个月,那我现在到底是试用期还是正式员工,我想辞职了,要不要付违约金(当初公司只是做了上岗前的培训,没有什么专业性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