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去北京市高级法院申诉。今天我去北京市高级法院申诉接待我的法官对我说:“因为你在一审判决后没有上诉,判决已生效。
又因为你向一审法院的申诉已经被驳回,后你又向北京市二中院申诉,又被驳回,你的法律程序已经走完,法院不受理了。
你再也不能申诉了。你再也不能申诉了你再有新的证据法院也不受理了。
” 他说的对吗?我很冤,我该怎么办呢?可向最高院申诉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