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医院误诊!可以医院为被告起诉!为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聘请律师提供专业帮助! 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我父亲被砸到了,两只胳膊不同程度受伤,左手筋断了,右手小骨骨折,在医院拍片治疗,左手动手术右手打的石膏,在医院住了8天院,在征求院方意见时问其是否可以出院?院方说了可以出院!于是我爸爸就出院了!在家里我妈妈给我爸爸洗澡时发现左肩膀与右肩膀不一样,于是又去医院做检查,发现左肩胛骨掉了,但在先前拍片子时就能看见掉了,但院方没有及时治疗。
再回家发现到出事那天已经过去一个月了。再回家发现到出事那天已经过去一个月了据了解如果当时发现了能端上,可是当时院方没有发现,到现在耽误治疗时间,又做了2次手术,现在我爸爸在医院住了30多天了,我想知道我们该如何与医院谈赔偿问题?这个算不算医院误诊?在法律上我们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希望大家能帮助我一下!谢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