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陈述的案件事实,如果主观上没有故意伤害同事的行为。你们之间仅是一个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要结合双方侵权的过错程度来认定赔偿责任。
于同事发生纠纷,失手将同事打伤。于同事发生纠纷,失手将同事打伤事情经过:在车上发生争论,被挑衅(讽刺,辱骂)后准备动手打架,但被人制止,同事再次挑衅(有证人),在暴怒中动脚踹了他几脚肚子,他抓住我腿时用力过猛手指跟腱断掉(后了解他手指跟腱本就有旧伤),在发生该事情后公司协调,赔偿他1000元医药费,他治疗后回来列了一张清单,1.医药费2150元(医保卡消费),2.误工费(公司未扣他全勤工资,只扣除绩效工资),3.父母探望费及住宿费(同事,同事的父母共1390元)4.营养费(50天),5.护理费 6.精神损失费。
我从医院了解到,手指跟腱手术属于常规手术并且20多岁的人回复在2周。
同时了解到他是由于治疗期内玩电脑造成的手指跟腱一直未恢复,请问我该负责哪些责任。
(主要是误工费中公司未扣他 绩效工资是否要负责,他父母探望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