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工厂上班,不幸伤了手,现在是左手面粉碎性骨折,骨折的手面关联四根手指,现在手面打有钢钉正在恢复中,大拇指暂无大碍,进医院时候是工厂人送来的,手术过后,根据证人说病例与伤手经过以及对各个原因与病例不符合,现在我们家属要看病例并提出对书写错误病例进行改正并复印一份,请问病人家属有权利在主治医生和证人当面核对病例并进行修改,家属可以将修改的病例复印一份自己保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