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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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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2618什么是编号?

我应该怎么办

各位律师好!我是08年被一家公司招聘的厨师,工作地点是在哈萨克斯坦,当时说没有什么福利待遇,我要求公司给我签劳动合同,可是公司只答应给签劳务合同,没有各种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因为工种的原因,没有加班费,半年的回国休假也没有工资,其他的同事休假有休假工资,想我这种情况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我应该怎么做才好?眼下我还在这家公司上班,也不敢太较真,我能在离职后再申请仲裁吗?结果会怎么样?请帮帮我,谢谢!我要是起诉的话,要提交什么样的证据,如何搜集证据。

咨询者:fa106039北京
[咨询时间:2009-10-01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陈洪翔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28602815
积分:677
]
回答时间:2009-10-01 09:10
陈洪翔
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发双倍的工资。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09-10-04 16:00
赵江涛
搜集工资条、考勤表、工友证言等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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