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有关于回迁房的问题想跟您咨询<br>我爷爷原有一套回迁房,原来的产权人是我爷爷一人。
爷爷在与开发商签订的一式三份的回迁合同(有法律效益)中将产权人写为 我爷爷和我。
现在爷爷已过世。现在爷爷已过世房子已经下来了,奶奶健在,爷爷还有一个女儿两个儿子(其中一个是我的父亲)。
我想问问您在那份合同中我作为产权人之一,享有什么权利?如果安百分比我有多少呢?同时我奶奶在没经我同意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子出租,请问她是否有这样的权利?如果没有,我又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希望回答的具体一些,准备着手委托律师。
麻烦各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