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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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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2582什么是编号?

关于婚姻

各位律师您好,因老公二次婚内外遇,所以我提出离婚,但是他不肯让孩子和我在一起,我也不想让孩子和这样的人在一起。又因在09年09月24日晚上将他们两个狗男女捉奸在床,所以我想在离婚时以“通奸罪”起诉他们(希望律师理解我的心情),因前几天在快车网上看到有人问这个问题,今天我也想问一下,借用一下她的话:

1. 在中国大陆“通奸罪”有没有作为新法颁布但还没有正式生效?

2. 在中国大陆,如果已经作为新法颁布了但还没有正式生效这种情况,可不可以以“通奸罪”来起诉呢?(因是最近几天发生的事情,所以这样问一下)

请专业的律师帮忙核实一下,就算为我们这些受害的女性帮个忙!(因本人不是从事法律专业,所以也不确定自己查的是不是最新的刑法)。

感谢专业热心的律师,在此向您们表示致谢!希望您给我一个确定的答案!!!

咨询者:mn125北京
[咨询时间:2009-09-29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赵红燕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911279071
积分:27943
]
回答时间:2009-09-29 21:08
赵红燕
你好!
1、我们国家的法律没有通奸罪这个罪名。
2、根据你介绍的情况,他们之间只是属于通奸,但是不构成犯罪。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赵红燕律师
咨询电话:13811204363
刘家人律师
[地区:河南-南阳市
手机:13598216005
积分:5676
]
回答时间:2009-09-30 07:49
刘家人
1.通奸明显违背伦理道德。应该谴责。教育。2.我国对通奸问题没有立法制裁。3.你不可以以通奸罪起诉。4.你可以诉讼离婚,同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张先力律师
[地区:江苏-徐州市
手机:13182321157
积分:3482
]
回答时间:2009-09-30 08:26
张先力
1、中国大陆法律没有规定。
2、既然法律没有规定,无法以该罪名起诉,但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郝江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911749477
积分:4056
]
回答时间:2009-09-30 10:06
郝江
不宜就相同问题反复发问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09-09-30 16:15
李建成
中国大陆目前还没有这个罪名。
要是双方构成重婚罪的话,可以以重婚要求他们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09-09-30 19:09
赵江涛
你好 已经回复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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