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案中,担保人认为以前的调解不公平,上诉到了上一级法院。
法官判决借款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担保人承担全部债务。
担保人从没见过借贷双方交易的钱。担保人从没见过借贷双方交易的钱其中一位担保人承担承担这两次判案的全部费用。
担保人认为这不合法,应是败诉方承担,因为法官支持了担保人的要求,但是本案却是胜方承担。
这里面有无法官违法的成份?担保人应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