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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房子是有(国有土地证),(房产证)证件齐全的一楼一低的民房。
这个月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我们那里以旧城改造,被县里的建设局来当协商拆掉了,条件都是和建设局的拆迁办主任谈好的,他说是代表县政府来和我们协商,谈了一天一夜我们答应搬家。
当时已经谈好条件说好220个平方要补差价需要3万多,后来说好给我不用补差价,也就是两套80平米,最多会是81平米.82平米.还有一套60平米。
我们老房子:墙有腻子,电话线,电视线都有。我们老房子:墙有腻子,电话线,电视线都有(当时谈条件是说的直接拿扫把进屋,什么都不管,) 谈好之后那群人就一直不走等到天亮就叫了两辆货车来搬家,搬家的时候他们还叫了电视台的来拍说是强制执行,东西都是扔到车里救护车,公安车,消防车还动用了全副武装的公安。
还把我妈拘留在看守所10天。还把我妈拘留在看守所10天现在他们却反悔了,说我们当时不配合,所以才要抓人的。
现在房子修好了,但是都是90平米,房子里什么都没有做,谈的条件现在都不算数了.不过我老公幸好有录音,房子是我妈妈的名字,父母又老实。
说不出话,叫他们去找县里的当官的也不去。说不出话,叫他们去找县里的当官的也不去当时我老公去找拆迁办主任,拆迁班主任说我们没有权利去找。
因为房子不是在我们户下。因为房子不是在我们户下我老工都气的要死。因为房子不是在我们户下我老工都气的要死我们该怎么去维护直接的权益。
我家也确实没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