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和6个人一起在县城一户自建房子那里搞建筑。
他们7人是按照建筑面积来计算他们的工资。他们7人是按照建筑面积来计算他们的工资房东委托一个人来管理,工资也是从代管理人那里结算。
我哥哥7人没有和房东和代理人签定工程承包合同,9月26日,7人中的一人在作业中,意外的从楼梯摔下去了,请问,这个意外事故,我哥哥他们要负什么样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