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现在的单位是07年进来工作的,做仓库管理,今年初09年换了岗位做办公室内勤,现在老板要求我换工作,做质检。
我不想换,老板一定要调换,所以不想做了,合同要到2010年1月到期。
请问我可不可以要求赔偿2个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