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根本没有诚意来解决工资问题,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生效后,对方仍不履行,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你对劳动监察的行政行为不服,你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申斥。如果你只是想追索劳动报酬,那么建议你提起劳动仲裁。
李雪梅律师于 2011-07-06 16:26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您好,我之前工作的地方,拖欠我1个月22天的工资一直没给,我5月9号不干的。
之后给他打过好多次电话,他一直拖着,第一次说月底给没给,第二次说月初也没给,第三次又说过两天也没给。
我去劳动局监察科举报了,第一次劳动局给我打电话说他跟劳动局说7月5日之前给我打卡里,也没给,我刚给劳动局打电话,劳动局让我自己给他打电话问,我就打了,我知道的三个电话都打了,都不通,不是关机就是停机,劳动局又让我查114,结果他没注册查不了,劳动局就说等他们有时间带我去他公司找他,刚才劳动局又给我打电话说给他打通电话了,他在外地了,周五回来让我自己去公司找他解决。
您说这劳动局怎么不管了?还有他总说自己在外地,其实都是骗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