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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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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24231什么是编号?

房产纠纷

我于2008年购对方二手房,房款已全部支付给对方,因特殊情况,需二年后方可过户,因近二年房价上涨较快,对方意反悔,在我要求办理过户要求后,竟以低价过户给自已的亲弟弟,我能否诉求法院撤消对方的虚假合同,法院有否类似判例。

咨询者:蒋刚江苏
[咨询时间:2011-07-05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1-07-05 15:59
殷国丰
对方以低价过户给自已的亲弟弟,你可以起诉法院撤消对方确认合同无效,撤销登记,办理过户手续给你。建议聘请律师提供专业帮助! 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贾金勇律师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8910398833
积分:51451
]
回答时间:2011-07-05 16:53
贾金勇
可以起诉,要求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孔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21576936
积分:1354
]
回答时间:2011-07-05 17:32
孔民
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然后撤销登记,过户给你。
路光亮律师
[地区:江苏-盐城市
手机:13851063183
积分:9072
]
回答时间:2011-07-06 10:44
路光亮
特殊情况不知道是什特殊情况,有的房子暂时是不能买卖的。起码你可以根据合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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