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 > 

急盼回复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24077什么是编号?

急盼回复

你好!我想请教一个问题,请回复!现有一朋友已离婚,离婚时的财产分配是给一套房子给他妻子,另一栋房子给妻子抚养的女儿。

其他的房产归他所抚养的两个女儿所有,现在的问题是:他所抚养的两个女儿还小,他可不可以变卖属于他所抚养的两个女儿的那一部份房产。

如果可以,要经过哪些手续?

咨询者:fa249679四川
[咨询时间:2011-07-05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贾金勇律师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8910398833
积分:51451
]
回答时间:2011-07-05 11:04
贾金勇
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1-07-05 11:12
殷国丰
不可以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7-05 12:23
魏国鹏
你的朋友属于孩子的监护人,只有为了孩子的利益考虑才可以变卖其财产,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