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浙江省文成县农村,今年在我父母身上发生了一起令人非常气愤的事,也是村里从未见过的事。
我父母都是在家务农的农民,父亲偶尔帮人做些短工来补贴家用,他们每年养的几头猪算是最大的收入了。可是在今年的端午节前后父母辛苦喂大的两头肥猪分两次被村里的屠户宰杀后赊买走。父亲在一段时间后向屠户讨要猪肉款时,屠户却说已经将猪肉款给我父亲了,而我父亲却并未拿到一分钱的猪肉款,那可是他们一年的汗水呀!
由于父母淳朴、老实,在交易时并没有要求屠户立下欠条,只有简单的猪肉重量记录。其中一头猪肉的重量是由屠户记录的,而另一头猪肉则是由当时帮忙杀猪的邻居代为记录的。(事实上村里的农户的猪被屠户买走都是这样的)。
屠户说猪肉款是在村里的合作社给我父亲的,也就是他卖肉的地方,还说另一村民看见他付款的,可以替他作证。这位村民开始时确实信誓旦旦的说他看见屠户付钱给我父亲了,可是几天后又说既不清楚这事了,推说记得的也许是去年的事,反正是记不清了。就这样父母一年养猪的辛苦钱就打水漂了,更令人气愤的是屠户居然还反咬一口说我父亲向他要双倍的猪肉款,在敲诈他。
请哪位好心的律师帮我分析一下,我父母的这种情况能通过法律途径要回他们的辛苦钱吗?小弟在此拜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