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需要到男方户籍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帮助,可以联系面谈。
范嬛菁律师于 2011-07-04 13:13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我和老公2005年在一起,2008年结婚有两个孩子,我老公由于他经常对我使用家庭暴力所以我多次提出离婚都遭到他的殴打,今年3月份因为他再次打我所以我离家出走回娘家,这期间他去找了个17岁的小女孩发生了关系,后来他找到我娘家来给我下跪说他愿意改过自新,希望我能原谅他不要和他离婚,并且在村委会的监督下写了检讨书,如果这次以后再打我一次就离婚绝不纠缠,后来我想这孩子就原谅了他,没想到回到他家才40天就打了我四次,我再次离家独自到上海打工,想请问一下我刚来上海一个月要怎么才能离婚,需要做些什么?孩子的抚养权要由谁承担。
谢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