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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与妻子的感情不和,所以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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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与妻子的感情不和,所以想离婚。

因为与妻子的感情不和,所以想离婚。因为与妻子的感情不和,所以想离婚因为老婆的性格太强势,自私,是没有办法在一起过一辈子的,所以再三考虑,现在准备协议离婚。

我们有一套房产,一部汽车,都是用妻子的名义购买。

其中房产是在婚前购买, 当时首付款,我支付20万,妻子出10万,因为当时我的户口有问题,所以房产证上没有写我的名字,但是我们有写协议,证明我们购买房子的出资情况,并说明结婚后将我的名字再补到房产证 上,婚后我有多次提出将我的名字添加到房产证,但妻子都表现出不开心,说我不信任她,为了不影响感情,后来我就没有再提出。

但贷款是在婚后共同承担的,现在实在没有办法过下去了,我想提出离婚,但现在这种情况下,妻子肯定是不同意将我的名字添加到房产证上,所以想咨询下,1,这套房产我还可以要求离婚后对半分割吗? 2,我们有个小宝宝,15个月大,一直是由我母亲抚养,与我母亲感情很好,我妻子之前上班,现在离职不上班,我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吗?( 补充,我妻子脾气暴躁,如果孩子给她,肯定是给她父母照顾,由于她的父亲好酒而且抽烟很厉害,并且不注意场合,我觉得对孩子的健康影响很大)3,由于我的收入都是交给妻子的,她的收入我不清楚,到现在我不知道我们有多少存款,这部分财产要怎么判定与分割呢?

以上,请各位帮忙解答了,谢谢。

咨询者:brodken上海
[咨询时间:2011-07-04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7-04 07:40
魏国鹏
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要求依法判决。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范嬛菁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手机:13901616841
积分:3004
]
回答时间:2011-07-04 13:18
范嬛菁
一般而言,以一方名义在婚前买房的,该房产应当属于其个人婚前财产,但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有出资的,在房产分割时会相应考虑你的份额,孩子不超过2周岁的话,存在判给母亲的可能性,但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作出相应的裁判。婚姻问题,个案情况均有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择应对措施。需要帮助,可以联系面谈。
丁龙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681902600
积分:1929
]
回答时间:2011-07-04 13:39
丁龙
可以来我所面谈,以便给你全面而准确的回复。
孙波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手机:15821850906
积分:1704
]
回答时间:2011-07-04 16:17
孙波
你好,像你们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房产问题如果双方订有协议,你可以要求分割一半房产。孩子如果你妻子要求抚养的话,因为年龄在二周岁以下,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判给你妻子抚养。如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电咨询。
李军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611714604
积分:2509
]
回答时间:2011-07-05 16:57
李军
1、你们对房产的权利归属有过约定吗?如果约定为共有,可以起诉主张房产的一半;
2、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母亲,当时,时间问题一过,女方优先权即丧失;最终要看孩子跟谁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3、首先要知道你的收入状况,其次, 最好能知道你妻子的银行卡号、开户银行等等,然后继续进行调查。
4、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联系。
汤广芝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8801966505
积分:6730
]
回答时间:2011-07-07 17:22
汤广芝
有权提起离婚诉讼,主张分割共有财产,女方财产状况可以委托律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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