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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要回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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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23100什么是编号?

如何要回房款

我与今年5月买了套二手房,旧房产证上的房屋用途一栏为住宅。

付款之前先和房东到房管局咨询,被告知和房产证上的一致。

当场办理过户并付了款。当场办理过户并付了款在办理过程中住宅被划去,问其原因,回答说这样写过户费可能更少,没有深究。

最近去交过户费要多交好多。最近去交过户费要多交好多房管局的人说我们那栋楼规划用途是写字楼,后来卖给个人,虽办理的房产证上写着住宅,可与规划用途不符,是历史遗留问题,所有办理过户的都要改过来,可是咨询的时候他们没有说。

现在和原房主签订的合同上只牵扯到房屋产权和土地证,没有对房屋用途进行限制。

请问该怎么办?

咨询者:fa248629福建
[咨询时间:2011-07-02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赵英菊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3081128785
积分:18521
]
回答时间:2011-07-02 13:51
赵英菊
属于重大误解,可以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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