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说,产权房红线以外扩建部分均属于违章建筑,但上海地区有条不成文的土政策,就是2005年还是2008年以前老的违章建筑作为既成事实处理,一般不进行强制拆除,但这并不意味着,你在红线以外的建筑就不是违章建筑,不能强制拆除,关键要看物业和房管所如何执行了.如果严重影响了二楼的安全和正常使用,2楼可能会向法院起诉强制拆除.
我于2009年购买1楼带花园房屋,原业主将房屋部分向花园扩建出2平米左右(很小的一块面积),该扩建部分已有8年左右历史,并且与房屋相连,成为房屋的一部分。若拆除将相当于局部拆除现有房屋的屋顶和墙,构成安全问题。
我购买房屋2年后,即现在(2011年),2楼业主提出扩建部分影响他的景观,向物业申请拆除,物业也威胁要申报上级,强制执行。
此扩建部分我购买房屋时就已存在,是历史遗留问题。请问相关单位是否能够拆除?另外,会否影响下次交易(我购买时无影响,有产证、登记等全套手续)?
万分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