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事故中的损失为:双方车辆损失、小孩受伤。交警部门认定你承担主要责任,你承担70%责任为宜,你可与对方协商,让小孩的法定代理人(其父母)起诉,第一被告为你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让其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不分责任的,车辆等财产损失2000元为限,医院诊治费用10000元为限,残疾赔偿金等110000元为限),你和对方开车者为第二、第三被告,若保险公司赔付后,尚不足,你俩再按责任赔付。你有商业保险,赔付后,拿着相关材料,包括判决书,赔付证明去理赔就可以了。
我骑摩托在超车时与对面无证驾驶的摩托相撞,交警认定我负主要责任,对方驾驶员负次要责任,受伤的是对方搭乘的14岁小孩,小孩是对方驾驶员的表弟,现在由我一个人垫付了16000元医药费,小孩股骨骨折,以后还要取内固定,他们要我一个人出钱。
我车有强制保险,但保险公司不垫付,我该怎么办,对方驾驶员应负百分之几十的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