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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意外死亡 赔偿金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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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22497什么是编号?

在工地意外死亡 赔偿金怎么计算?

死者在工地死的时候,工地人员不但没报警,还把死者的衣服私自给换了! 送到太平间。

咨询者:fa247995山东
[咨询时间:201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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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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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冬晓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1610395
积分:4341
]
回答时间:2011-06-30 22:04
李冬晓
【因工死亡 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于家亮律师
[地区:山东-东营市
手机:13780766189
积分:9459
]
回答时间:2011-07-02 14:15
于家亮
可以根据工伤标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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