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他人担保的钱3000元我以交给了当地的法院.可我工资上扣的钱(3000元)却没有打到工资卡上.我工资冻结期限为2009年2月18日至2009年8月17日.我于8月18日把钱交给的法院.现在工资正常发了.可那3000元却没到位.单位让法院出证名.可法院说不能出.求求各位高手给个主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