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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对方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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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22335什么是编号?

被对方殴打

因为一点小事,对方一个人打了我, 我当时没有还手, 并且我是有理的。

事后半小时觉得委屈,喊了亲戚朋友共9人去打了他,其中4-5人没有动手打的,把那个人打为轻微伤,然后我被抓捕定为聚众斗殴主犯,并被拘留。

没被抓捕的打架同伙都主动进派出所把事情说清楚了,已经都被取保,我被拘留22天取保候审出来了,双方已经调解好,已经做出赔偿,对方也撤诉。

并且为我求情。并且为我求情现在就是想如何不公诉,花钱了事,案子还在派出所,没有提交给检察院。

如何办呢?

咨询者:fa247783江苏
[咨询时间:2011-06-30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杨霄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13693152722
积分:1823
]
回答时间:2011-06-30 10:36
杨霄
从法律规定的角度看,案子不应该还在派出所,应该有刑警队的预审介入了。因为派出所的权利就是治安拘留,最长15天。而你22天才出来说明是刑事拘留,所以就应该由预审来办理案件了。但是也不排除有些地方办案不规范的可能。所以建议你们和具体办案的人员沟通一下,看是否能撤销案件。
一旦握手,终身朋友

回答

1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6-30 10:38
魏国鹏
你把对方打成轻微伤,没有构成轻伤,犯罪情节较轻微,可以免于公诉,你可以要求受害人一方到公安机关申请免除你的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可以撤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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