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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国家土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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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22113什么是编号?

有关于国家土地政策

我有一本自家1958年土改时期的自家土地证明,现我要收回这块地自己用,请问有没有法律效果,能收的回吗?

咨询者:fa247508福建
[咨询时间:201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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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6-29 16:18
魏国鹏
你的1958年土改时期的自家土地证明是新中国政府颁发的,是合法有效的,你对土地享有的权利属于物权,物权的保护是没有时效限制的,你有权随时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收回土地,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林月钰律师
[地区:福建-福州市
手机:13559445896
积分:1820
]
回答时间:2011-06-30 14:27
林月钰
一般是有效的。

如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或者其他问题,为了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及时来电咨询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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